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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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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1sT APRIL, 1888.

憲示第

百七十號

輔政使司史

曉諭事照得現A

督憲 將

大清巡工司示論杪示以使週知等因泰此合亟出示此爲此特示 【千八百八十八年

近有附往外埠吉信數封無人到取現由外埠附囘香港 郵政總局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取茲將原名號列左 付大呂宋信一封何天保收入 付上海信一封交李金桂收入 付散地巴罷信一封交陳渭濱收入 付新山信一封鄭厚收入

付舊山信一封交陳忠賢收入 付舊山信一封交羅光收入

二十一日示

大清各口巡工司畢

付急晪喱信一封交鄭落收入

通行蚝論事照得本巡工司前本

總稅務司赫 憲劄行以沿海沿江建造鐙塔

現有由外埠附到要信數封貯存

或係創設或 宜改移或有增添或須撤營造既有變更務即隨時彰明出示通曉 各處倬得行江海船隻尚知偏喩等因兹本巡工司查江海關秕務司 所躪界內吳淞口外向建鐙塔現將該改移方向合將其形勢 開列於左

郵政總局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取兹將原名號列左 一封交吳伯士收入 一封交梁柒容收入 一封交義德隆收入 一封交聯和收入

1封交馬振收入 一封交丁子云收入 一封交卓記霖收入 一封交元泰收入 一封交李簡在收入 一封交關亞台收入 一封交劉亞樂收入 一封交尹兆初入 一封交楊芳收入

一封交協豐收入

一封交何百五收入

計開

一長江太倉州寶山縣吳淞口外西岸向所謂之鐙塔兹因該處水道 更變將該鐙向照之度數改移方向現自塔之西北長江岸起至南十 四度三十分西止俱見白光自南十四度三十分西起至南五十七度 二十分西止俱見綠光自南五十七度二十分西起至南七十度五十 分西止仍見白光自南七十度五十分西起至吳淞江口西岸止俱見 紅光爲指明船隻過吳松口外應行水深之正路以防觸沙之患 爲此合卽遵行出示通曉各處船隻務留心詳記以免疏虞勿忘 勿忽切切特不

光緒十四年 二 月 二十八日

第二百十六號示

保家信一封交新瑞泰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黄蘭暢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鄧英壽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林院也收 保家信一封交陳雄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文卓就收入

一封交亞彩母親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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