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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4TH JANUARY,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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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示 第十四 號
輔政使司史
懸賞購拿事現奉
憑札開照得前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有匪徒六名
經拿獲後竟被脫逃茲特諭爾諸色人等知悉雨等有能將下開各
匪徒捉或報信致能捉獲者每名賞給花紅銀二十五元决不食言 賞格是實
計開
陳亞中新會人二十八歲
陳亞勝海豐人三十六歲
爲
近有附往外埠吉信數封無人到取現由外埠附回香港 郵政總局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取兹將原名號列左 付上海信一封交陳忠興收入
付新金山埠信一封交譚潤間收入 付美萩埠信一封黄廣明收入 付山姐岵信一封交張炳休收入 付廈門保家信一封交郭亞金收入 付合不把信一封交古四收入 付檀香山信一封交林德焜收入 付檀香山信一封交陳傅學收入 付舊山信一封交梅酒慢收入 付星架波信一封夜梁鑑光收入 付蘭頓祖家信一封交陳阿燦收入
現有由外埠附到要信數封貯存
郵政總局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取兹將原名號列左
一封交蔣逢貴收入
文亞容新安人二十五歲 眼珠有白點面有痘皮
一封交錢二姐收入
陳亞亨海豐人二十一歲
一封交梁宗培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黃亞慶收入
麥亞金新安人二十二歲 缺一手指面有薄痘皮 陳亞繹新安人三十六歲
保家信一封交唐煥章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陳萱階收入
一封交馬茂基收入
一封交鄭楊安收入
一封交陳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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