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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TH JULY, 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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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第三百 署輔政使司田

曉諭開投官地事兹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抛本年八月初五日卽禮拜二日下午四點鐘開投 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曉綺 此特示

敢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册錄海*地段第一號坐落筲箕灣海邊該地四至北邊二百 二十六尺南邊二百四十七尺東邊一百四十六尺又七十七尺西邊 二百四十七尺又七十六尺共計六萬一千六百九十八方尺每年地 稅銀二百八十四圓投價以一千八百五十一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般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償在庫務使司署呈繳

投得該地之人須在田土廳繳錢十五圓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 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至費當工務司接到机 得該地各人書札藉該各地地檯搬平或備建立屋宇基址時該 石塊卽由工務司安立凡建立屋宇則須先報明工務司以定地界以 立石碑方能興工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二个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並 美善之法建屋宇一間以合居住該屋宇必須牢實可經久遠此等工 程所用不得少過四千圓

七投稈 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事件均已按章辦妥始在領該地紅契 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銀每 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 西曆六月二十四日宗納並將香港海邊地段紅契章程均印於契內

八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則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開校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袖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九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續設專章二則

一該地图内所定之界依界不依均由 國家自主

國家可有權照工務司之意將止界少改以爲開闊道路起見或建築暗 或等水道起見若其地開闊之後其廣闊係少過或多過以上之 尺數者其多處或少處俱照投價每方尺應值若干計其多餘的則於 地價並一年地税内照加其未足的則照減

國家亦有權按照圖式在該地開路

二投得該地之人須要與凡有暫居其地界内者互相妥辦及所有合 例賠補交回地方之費用皆由投得之人支出擾動搬遷之賠補則須 督憲批准方可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朗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筲箕灣海邊地第一號每年地稅銀二百八十四圓 一千八百九十年

七月

十九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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