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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7TH JUNE, 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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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輔政使司田

曉諗爭現奉

四十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六月二十三日卽禮拜一下午四點鐘開投 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 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卌錄岸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號落坐域多厘亞城西營盤 新街地四至北邊二十七尺南邊一十二尺東湯五十八尺西邊六 十尺共計一千一百三十一方尺每年地稅銀三十六圓股價以三千 三百九十三圓爲底

掛賣章程

一沿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償互相 爭論則在各標價丙擇一價爲底再投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無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償在庫務使司署呈微

二各人出價標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楼得之!起跟以十二個月爲期當開堅固材料建 屋一間以便居住該屋要有石結與砂之墙屋背須要蓋長其餘等

工 程悉題一千八百五十六年第八條屋宇則例照章建造及須於該 屋 一帶至少留十五尺闊餘地以作天井

五. 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壢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銀 按月分納庫務司以後於九百九十九年之內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 於西十二月二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二十四 日完納

六投得該地之人俟將照工務司之主見所有一切事件均己按章辦妥 始准領該地紅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 形勢所定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二十四日先納一半 其躲一半限於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並將香港岸地段紅契章 程均印於契內

七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出土廳 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官或可勒令其酒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紕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九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區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位業主領取紅契爲憑

墁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岸地段第一千一百三十九號每年地稅銀三十六圓 一千八百九十年 六月

初七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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