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TH JANUARY, 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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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
礜輔政使司驛
曉論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厢本年正月三十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四點鐘開 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 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卌錄內地段第一千三百四十六號坐落列治文上道該地四 至北邊二百三十七尺南邊二百二十五尺東邊二百零二尺西邊一 百五十尺共計三萬六千一百三十方尺每年地稅银九十圓股價以 一千八百零六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三股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H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署呈繳
四楼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III日内須在田土廳繳到十五圓以 備工務司飭匠 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以指明四 至等費
投得該 地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微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二十四個月內須用堅固材料 及美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地内以合人居住該屋宇以石及灰坭
築墻用瓦蓋面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餘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 一年第二十五條建築屋宇更正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不得少過 二千 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銀按 月分納庫務司自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廿五日先 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四日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辦妥一切章程合工務司意始准領該地段 紅契由 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每年 分兩季完納於西十二月廿五!!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歴 六月十四日完納並將香港内地段紅契章程印於契内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据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僧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紕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多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立会 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三百四十六號每年地稅九十圓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 正 月
十二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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