ן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8TH NOVEMBER, 1896.
1093
憲示第四百五十五號 輔政使司
曉離開投官地事現率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十二月十四日郎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在 該處開投官地二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廳 爺爲此特示
該地二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第一號第二號地段册錄紅磡內地段第二百一十一號二百一十二 洛紅磡該地每段四至東北邊一百五十尺西南邊一百五十尺 東南邊四十七尺六寸西北邊四十七尺六寸每段共計七千一百二 十五方尺兩段每年地稅銀一百圓股價以一千四百二十六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内檡一價爲底再投
一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三十圓以 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詿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以指四 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三十圓呈數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八個月内須用堅固材料及美 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地每段之内以合居住該屋以石及灰坭篥 墻用瓦蓋面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餘各歎須按照一千八百八十九 年第十五條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年第 七條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不得少過二萬五千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歴六月廿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十二月廿五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地 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銀每 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六月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 十二月廿五日完納幷將香港內地服官契章程印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咁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袖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凡投得該地之人須要在此兩段之中留囘十五尺闊巷一條屬歸 國家 凡投得該地之人須要建築堅固圍墻三幅一離西南界五十尺 建築一離西北界三十尺建築一由東南方按照界限所定之線建築 將一概所買地段內所建街巷地必須照足工務司所定之法一律
投賣號數
自買之後限十二個月内將所有工程做到工務司合意爲準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遵照上列投賣章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第一號第二號册錄紅磡内地段第二百一十一號第二百一十二號 每年地稅銀一百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
十一月
二十八日示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