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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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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RD OCTOBER, 1897.

憲示第四百五十四號

輔政使司恪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一月初九日禮拜二日下午三點鐮在 該處開投官地六段連建造物料堆在該處以九百九十九年爲業 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此特

該地六其形勢開列於左

第一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三十四號坐落太平山該地 四至北邊四十五尺南邊四十五尺東邊四十五尺西邊四十五尺共 計二千零二十五方尺每年地稅銀卅二圓股價以八千一百圓爲底 第二號至第五號係册錄内地段第一千四百五十四號一千四百五 十五號一千四百五十六號一千四百五十七均坐落太平山該地四 至北邊四十五尺南邊四十五尺東邊四十五西邊四十五共計每段 二千零二十五方尺每年每民地秕銀卅二圓股價每段以八千一百 圓底

第六號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五十八號坐落太平山該地四至 北邊三十尺南邊三十尺東邊四十五西邊四十五尺共計一千三百 五十方尺每年地稅銀二十二圓投價以五千四百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般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前各股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每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 日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每服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册錄號數安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每民之人於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每服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十二個月內須用堅固材 料及美善之法建屋一間在該地内以合居住該屋宇以石或磚及灰 坭築以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別樣物料而造須必牢實可經 久遠其餘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五條及一千八百九 十五年第七條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等工程由第一號至第五 號估値不得少過四千圓第六號不得少過二千五百圓

七投得該地每臣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十二月廿五日將其一:應納稅 錢按月分納庫務司自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歴西六月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十二月廿五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 止

八投得該地每段之人俟辦妥一切章程合工務司意始准領該地段官 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銀 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六月廿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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