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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8TH AUGUST, 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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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等費
憲示 第三百五 十 輔政使司邬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號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九月十三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該 處開投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 曉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四十九號坐落北嘴道該地四 至北邊五十尺南邊五十尺東邊九十尺西邊九十尺共計四千五百 方尺每年地稅銀三十六圓投價以六百七十五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倒互相 爭論則在前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躁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役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五圓以 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一年内須用堅固材料及美善 之法建屋一間在該地内以合居住該屋宇以石或磚及灰泥築以 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須必牢實可經入遠其餘各欸 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年第七條
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四千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壢本年十二月廿五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錢按 H分納庫務司自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歴西六月四日先納 一半其餘一半跟至西歷十二月廿五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辦妥一切章程合工務司意始准領該地陽官契由 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銀每年 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廿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歷十 二月二十五日完納並將香港内地設官契章程印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全 繳入宮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投倘再開校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細 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 該地出投倘有短釉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投賣號數
凡投得該地之人須自行捐費按賣圖所定界限填高安當長一百一十 尺闊八十尺叉築磡墻保護此地俱要照工務司主意所定形式至此 地之海前或沙灘均不投地之人管業 國家有全權日後鎭築不用與業主商量 業主立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師 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爲
此號地段係錄内地第一千四百四十九號每年地秕銀三十六圓 一千八百九十七年 八月
二十八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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