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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6TH NOVEMBER, 1898.

1179

三十二號 憲示第五 百 三 十 二 號

署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開將潔凈衙門之示開列於下俾衆週知等因此合出示 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十一月

二十二日示 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二條則例更正一千八百八十七年第 二十四條則例第十三款第十八節所立治理保護墳地潔淨章程 除衆華民墳地不計外各墳地章程列左

一各墳地須任由潔凈衙門人員或由該衙門所委之員隨時查驗 二每墳須有號數登記

三凡看守墳地之人須在每墳地或近每墳地處設立卌部一本將每棺 所葬日期死者姓名年紀或男或女係經註册因何病症身故各件俅 照該墳號數分別註明册部之內該册部須任由潔淨衙門人員或該 衙門所委之員於合宜之時候察驗 四每墳全穴皆要掘至少英七尺深

五除五歲以下小子之屍骸外每墳衹准葬屍一具若小子五歲以下者 兩屍准同葬一墳

六每墳離隔圳墳四圍至少英十八寸

七凡填蓋墳穴須將墳面打灰沙或蓋草皮或本待門所准之物料 八墳穴經屍身後若未領潔凈醫師或該衙門別立安理此務之人 員給發執照者不准復開其穴

九遇有欲葬屍身擬並於某時安厝在某墳地該看守墳地者須預早兩 點鐘報知督理該務之人或稟明本衙門別立公理此務之人員

衆華民墳地章程列左

一每墳按其段排列段形大小及墳地排列之法皆由衙門指示

二該墳地如何排列卽繪一紙或塌抄亦可將此紙設立在墳地處或近 墳地處灭另留一紙存在本署以便觀覽

三該地圖須畫明每段内每墳位在何處各墳位仍須有號數登錄 四每地須設英華字册部一本存在該墳地或近該地處將每棺所葬 日期死者姓名年紀或男或女係經註册因何病症身故各件依照該 噴號數註明册部之内

五除五歲以下小子之屍骸外每墳衹葬屍一具若係五歲以下之小子 兩屍准同葬一墳

六凡填蓋墳穴塚面必須打灰沙或蓋以草皮或本衙門所准之物料 七倘墳穴經葬屍身後若未領潔凈醫師或該衙門別立安理此務之徒 貝給發執照者不准復開其穴

八凡在墳地各段内屍棺及所用墳每位應輸餉缺列下 A)字段内不輸錢掘地及蓋每墳工鋇五

B 字段內輸餉銀一員另堀地及蓋墳工銀一圓 C 字段內輸餉銀二圓另掘地及與蓋每墳工銀一圓 D 字段內輸餉另掘地及填蓋每墳工銀一圓 E 字段內輸餉銀十五圓另掘地及與蓋每墳工銀一圓 以上各章程乃由西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潔淨衙門立 以上各章程乃由西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定例局批準 撮錄一千八百八十七年所定第二十四條則例第二十六欸各華民

例得埋葬屍骸惟必須遵照當時頒行之示各章程方可所有埋葬 其塚之地面須離棺蓋或屍身上至少英六尺之高若有違此例者罰 銀以五十大圓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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