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TH APRIL,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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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等費
憲示第一百六十三 號 暑輔政使司師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率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四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一日下午三點在該 處開投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 曉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八十三號坐落馬裡信山道該 地四至北邊五十五尺南邊五十五尺東邊八十尺西邊八十尺共計 四千三百二十方尺每年地稅銀五十四圓股價以一千二百九十六 圓底
計閒章程列左
一般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 爭論則在各投照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三投得該點之人自槌落之後即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三日内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徼銀十五圓以 借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将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二個月內須用堅固材料及美 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地以合居住該屋以石或磚及灰坭築墻用
相
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餘各欸 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年第七條 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一千五百園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厢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按 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地 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形勢所定 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餘一半 至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假官契章程用於契内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草程即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開投倘再開設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除全行入官加有短總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桫倘有短細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投賣號數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以遵照上列投質章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爲憑
此號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八十三號每年地祕銀五十四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初九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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