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TH FEBRUARY,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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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六十五號
輔政使司酪
曉諭事現奉
憲示第六十八號 輔政使司酪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開將總緝捕官之示開列於下俾衆週知等因奉此合殛出示 曉諭爲此特示
督憲札諭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歷本年正月份通用款并存 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出示應諭福特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二 月
初五日示
計開
香港總緝捕官梅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發過用銀三百零五萬一千九百四 十七
我
實存現銀二百萬
曉驗事照得西歷二月十五十六十七卽華戊戍年正月十五十六計 七等日乃寅泥涌賽馬日期所有按照一千八百六十九年第十條則 例所定各車輛行走各條欸業已具辨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八百一十二萬六千五百二十八
總督部堂 察核兹奉 批准卽將各款開示於後御爾諸色人等 一體恪遵毌忽特示
實存現銀三百萬圓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二 月
日示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四十四萬九千七百四十 實存現銀二十萬五千圓
計開車輛行走各條款
共簽發運用銀紙一千一百六十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五
自大鐘樓起至海旁東止各街道所有馬匹馬車及手車往東邊者須 從左手邊路北邊而行至回西邊時亦須從右手邊即路北邊而行 倘途中欲讚前行仍各須遵照道路行走常例迴避
合共實仔現銀五百二十萬零五千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11
月
十二示
二所有馬匹馬車及手車往東邊者旣到下環區卽須由軍器局街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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