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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1738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4TH NOVEMBER, 1899.

憲示第六百

林政使司駱

曉諭開股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十一月二十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七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輸納等因奉此合或出示曉 諗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五百七十號坐落麥端那道寶雲道 之中該地四至北邊六十七尺叉一百五十三尺六寸叉六十尺六寸 又一百尺南邊一百五十二尺]一百四十四尺東邊一百二十五尺 西邊一百九十三尺共計五萬七千八百方尺每年地秘銀三百九十 八圓投價以一萬一千五百六十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沿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再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愈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松得該地之人白柏落之祐理例簽名於台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奉價在 庫務司署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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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出土融繳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招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繳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兩年内須用堅固材料及美善 之法建屋宇一間或多間在該地内以合居住該屋以石或磚及火坭 築糰川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別物料樣而造必須牢可經久 遠其餘各欸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 五年第七條建築屋宇更正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 二萬五千億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十二月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繳之机 松月數分納庫可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六月十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壢十二月十五日完納至七十五年 八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安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 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另所定和銀 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至 西厢六月廿四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官契章排於契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漁理卽將其呈繳之地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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