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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TH AUGUST,1899.

1305

憲示第四百五十三號 輔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八月二十八日郎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政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簪業七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輪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諗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錄册九龍內地段第九百零九號坐落九龍角卽步頭及 貨倉公司之後該地四至北邊五十尺南邊五十尺東邊一百二十尺 西邊一百二十尺共計六千方尺每年地稅銀七十圓投價以六千七 百八十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明四至等費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 相 爭論則在各投市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即遵佛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緻銀十五 園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五. 没得該地段之人於印認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八個月内須用堅固材料及 美善之法建屋学一間或多間在該地段内以合居住該屋以石或磚 及灰坭築墻用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 久遠其餘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二十五條及一千八百 九十五年第七條建築屋宇更正則例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

不得少過四千圓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十二月廿五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六月十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十二月十五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八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 工務司之意始 該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 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至西曆六月十四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 全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開設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赢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細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官作爲未經出 投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業 額外章程

凡建華人屋宇在該地照一千八百八十八年第十六條則例第二節 建造者每層須要疏通及每層須要備有厠所之地均合 工務司之 意方可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遵照上列投質章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爲憑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九百零九號每年地稅銀七十圓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八月

十二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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