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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TH JULY,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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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示

輔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

三百七十五

督憲扎開定於西歴本年七月廿四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半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 示曉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五百四十二號坐落文咸街及永樂街該 地點至東北邊四十七尺西南邊三十八尺東南邊二十九尺灭三十 七尺西北邊五十尺共計二千五百六十七方尺每年地稅銀四十七 圓股價以三萬零八百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役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三役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署呈繳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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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坭築墻用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久 遠其餘各欸須按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二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 五年第七條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善工程估值不得少過 五千圓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十二月廿五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銀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歷六月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十二月廿五日完納至九十九年!! 八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公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準其管業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怳銀 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 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並將香港內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內 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微之地償缺一份或 全循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地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帥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多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投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楼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至等費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五 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詿明册錄號數安立地角以指明四

五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四個月內須用堅固材料及 美善之法建屋宇一間或多間在其内地以合居住該屋以石或磚及

業主合同式

立合 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 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投賣號數

DINA

此號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五百四十二號每年地秘缺四十七 七月

初一日示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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