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TH APRIL,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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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二 百
輔政使司驊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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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號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四月二十五日郎禮拜二日下午三點鐘在
該處開投官地二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因奉此合亟出示曉 爲此特示
該地二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第一號地段係册錄九龍内地段第八百八十三號坐落油蔴地該地 四至北邊四十四尺三寸南邊四十四尺三寸東邊三十尺五寸西邊 三十尺六寸共計一千三百四十八方尺每年地稅銀二十圓投價以 一千一十一圓爲底
第二號地段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八百八十四號坐落油蔴地該地 四至北邊四十四尺南邊四十四尺東邊三十尺八寸西邊三十尺九 寸共計一千三百五十一方尺每年地稅二十圓投價以一千答一 十三閭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償内檡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楼得該地每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每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織田土廳 大投得該地每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八個月内須用堅固材料 及美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地以合居住屋以石或磚及灰坭築 墻用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餘 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二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年 第七條建築屋宇正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一千 五百園
七股得該地每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廿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師於西歷十二月十五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八投得該地每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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