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60-1940-Supplementary-Advertisements — Page 1

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 477 —

香港高等法院大債務案管轄庭

一千九百四十年雜案第四宗

爲愛羣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自動收盆」及爲一千九百三十二年公司條例事 公啓者香港高等法院於一千九百四十年元月二十六日及一千九百四十年二月二十三日根據上述公司收盆人之申請飭令召集三種叙會一 爲上述公司之投保人及受益人叙會一爲上述公司之無抵押債權人叙會一爲上述公司之股東銀會俾資研究所擬投保人或其受益人或債權 人及股東與該公司之協商計劃如認爲可行則予以認許至對於該種計劃應否酌予修改均無不可該三種敘會定於一千九百四十年六月十一 日星期二日在香港德輔道中門牌第六十三號該公司注册寫字樓內照下列時間分別舉行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叙會在上午十點鐘

(二)債權人叙會在上午十一點半鐘

(三)股東叙會在下午三點鐘

屆期凡屬投保人或其受益人債權人及股東等均調照上述地點依時出席至此種協商計劃書及委託代表出席之格式紙經已印備如欲披閱計 劃書及索取委託書之格式紙者請於該叙會日期之前每逢辦公日期由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鐘移玉至香港德輔道中門牌第六十三號該公司 之註册寫字樓 ( 或至本港上海滙豐銀行屋宇贊臣史篤士及孖士打律師行取閱均可)上述之投保人或其受益人債權人及股東等可親自分 別出席上述之叙會參加表决或委託代表出席代爲表決但此種委託書須於一千九百四十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六日上午十點鐘以前投交香港 德輔道中門牌第六十三號收盆人茲法院已委任譚希天爲投保人或其受益人敘會之主席如譚希天不克出席則以蔡寶田爲主席叉委任黃耀 東爲股東叙會之主席如黃耀東不克出席則以朱箕欽爲主席又委任陳耀平爲債權人叙會之主席如陳耀平不克出席則以陳孔譽爲主席且 令該主席將叙會之結果呈報法院至於上言之協商計劃須俟法庭批准方克作實此佈

收盆人律師贊臣史篤士及孫士打律師行啓

一千九百四十年三月一日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