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DEC. 7,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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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示
國家大醫師押
曉諭事照得現奉
三十號
督憲札開招人投接将新 及香港之某處及約内之街道打掃 將 住屋舖店捨棄各物及人與牲畜之糞料照合約內之章程遷運他處由 一千九百零七年正月一號起以三年爲期所有投票均在輔政司收 截限期收至西歴本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卽禮拜六日正午止欲知該合 約內詳細可前赴潔淨局取閱凡投票之人須將下列担保銀十份一之 數貯庫作按幷將該收單呈驗方准投票該票批准承辦人須在局所定 章程之合同內親筆簽名並覓安當保家署保作按務合 督憲主意若 不照辦卽將該貯庫担保銀-
公
計開
筲箕灣及側魚涌須署保銀一百五十圓 石牌灣鴨洲須署保銀二百圓
赤柱大潭須署保銀一百圓
九龍城等處須署保銀二百五十圓
篇
憲示第 百八十號 工務司漆
曉諭開投官地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兹按照一千九百零一年定立海底及海坦則例章程擬給發 紅磡 國家地伇地紙格式開列於下凡有欲辯駁下開給發業主之地 紙條欸者限於本年十一月十六日起以一個月內爲期將所擬辯陳各 節具禀前來輔政司署具禀候本部堂會同議政局商酌如過一個月理 應聲明給發下開地紙然後將該海坦及海底批受所領之地紙內所載 界址朗包括地段内海底及沙灘之利權無論因公因私不能爭執應批 受之人管業等因奉此合亟出示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該地段其形勢及擬給發地紙章程開列於左
此號地係册錄紅磡海地段第三號坐落紅磡該地四至東北邊五百 六十五尺西南邊六百峇五尺東南邊三百尺西北邊三百零四尺共計 一十七萬五千五百方尺每年地稅錢一千四百一十圓投價以三萬九 千四百八十八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慣互相 爭論則照舊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百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 起限三日内須將全價在 庫務司呈
至於投票格式可赴輔政司署求取各票價列低任由
國家棄取或總棄不取亦可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九百零六年
十二月
初五日示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 庫務司鬐繳二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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