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9-1906-Description-and-terms-of-propo-ed-Lease-of-Crown-Land-at-North-Point-comprising-protions-of-the-Foreshore-and-Sea-Bed — Page 2

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1546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AUGUST 31, 1906.

法或填築建屋爲製造廠爲貨倉 貯煤貯貨或作用如投得該地 之人或代理人或繼業人未蒙督憲給予人情違背契內所載用法 國家立即取回將該地沙灘海坦克公叉契内載明該地民内所有產

及埋藏之物係歸 國家所有至該地營業可以再定七十五年為期 稅銀由 國家丈量師定奪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郎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 全抛入宫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地開設倘再出投所得價值較前役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釉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區官作爲未經出 投而仍將殺得該地之銀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 一切費用概 前投得之人補足

十松得 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營業

楼得該地之人倘將該合同頂與別人該項受之人須照以上章 程辦理與原投得之人無異

一投得該地之人須將全桜地填高並在圖則内靑色之地填高至合工 務司之意又在西北東北界限築堅固壆码或照 工務司吩咐用別

格外章程

法保護該地此等工程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兩年之内完竣及將在 該期内圖内靑色之地歸 國家物業

二楼得該地以之人須在該,東北界止預備地方建柱一枝及所有 應用柱架等物該柱應在何處由 工務司定奪以表記爲海底電線 之界並須有路一條透至該柱以俟 國家之人晚上到柱燈如該 柱未曾起就則現時之杵不可遮蔽

三凡海邊之權利只以該地之西北角一百五十尺四寸長計 四投得該地之人可由 工務司領取人情乖照 工務司批准在近該 地之官地探坭以爲與地之用如當探坭時遇有石頭須搬去及完工 之時須將該地修理安善

五. 該地段須於填平妥當之後由 工務司再將地丈量以計實長闊若 干照投得之價伸計地價地稅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住某某街門牌第某某號於某年某月某日用銀某某 投得某處如段遵照上列投賣程卽作爲該地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 傈卌錄海地段第二百九十三號每年地稅銀六百八十八圓 一千九百零六年

三十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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