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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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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FEB. 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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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 第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得現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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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界四號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二月二十六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此合出示 曉諭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地段條册錄平洲田庄地段第一號坐落相連新界平洲島照圖則 內所載之四至約地四十五英畝每年地稅銀二百二十五圓投價以一 千八百圓爲底

計聞 程列左

一招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北 論則照舊價爲底再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爲額

三投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則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作之P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住 庫務署呈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庫務司繳錢二 十四圓以備 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 以指明四至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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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三十圓共版 田土肥 六不得將該地段穢濁及丟棄之水流至 國家或私家地幷不得將臭 磯之物堆置在該地倘該地有堀起餘泥在本處或鄰近 國家地 段堆放不得過於斜歪恐妨雨水冲場所有斜坡須用草皮鋪蓋安富 或建築胛磡相護並投得該地之人每日將穢物搬遷別處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廿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錢按 月數分納 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曆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八极得該地假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合 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該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計準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 秘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即於西整六月二十三日納一半西歷十二月 二十五日納一半前將新界田庄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一份或 全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將該 地開設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細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校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紕沒 一切費用概令該有意批受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所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

十一個投得該地之人將下列之權利頂與別人頂受之人亦須遵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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