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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AN. 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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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十 二 號 輔政使司師
曉驗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正月二十二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七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輸納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爺倬衆週知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地係册錄內地第一千七百五十五號坐落相連內地段第 一千七百一十一號寶雲道該地四至北邊二十八尺南邊七十七尺 東邊一百一十四尺西邊一百零四尺共計五千方尺每年地稅銀 十四圓投價以一千二百五十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俄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 論則照舊價爲底再设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國爲額
三投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即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署呈
四校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庫務司署繳錢二 十五圓以備 工務司筋匠用石塊刻好註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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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以指明四至等費
五. 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三十圓呈微 田土 投區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二十四個月内須用堅固材 料及美善之法建屋一間或多間在其地段内以合居住該屋宇以石 或磚及灰泥禁用蓋面或 工務司批准樣物料而造必須 牢實可經久遠各等別樣工程須禀呈,工務司批准方可另照潔淨 屋宇等例辦法並該例隨時以頒行之例欸等增善工程估值不得少 過一萬五千圓
七不得將該地段穢濁及丟棄之水流至 國家或私家地幷不得將臭 穢之 物堆在該地倘該地有掘起餘泥在本處或鄰近 國家地 段堆放不得過於斜歪恐妨雨水冲塌須用草皮鈾蓋安當或建築脚 磡相護並投得該之人每日將穢物搬遷別處
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錢按 月數分納 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即於西歴十二月廿五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廿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九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 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該地官契由一千九百零四年正月十八日起計準管業七十五年 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即於西歴六月二十四日 納一半西厢十二月二十五日納一半並將香港内地段官契章程印 於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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