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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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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LY 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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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四百 布政使司

十七號

31224

應驗事照得現奉

實存現銀一千三百萬圓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四萬八千零七十七圓 無現銀存

督憲札開本部堂會議政局員爲公衆事務起見識定將在 田上衙門 詰册之九龍內地第四百四十三號及六百一十八號-律收闾以爲 公務之用前因讓價交易不就故自出示之日起計四開月後所有下開 各地设之權利應歸

合共簽發通用銀紙一千五百七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七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五百八十萬圓

一千九百零九年

七月

初九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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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收同以爲公益凡須償補價值一概照依一千九年所定收回 國家地段則例議等因奉此合出諭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一千九百零九年 憲示第四 布政使司譚

憲示第四百 二十號 庫務司馬

八日示

諭知完納餉項事照得按一千九百零一年第六條估餉價值則例本港 業主及各屋客應納本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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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論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歴一千九百客九年六月份批計簽發 通用銀紙幷將存 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出示曉爲此

特示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百七十三萬九千五百二

實存現銀二百八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千一百九十六萬六千三百三十

國餉定於西歷一千九百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輸納如至八月三十 一日仍未輸納不必再行示卽在 泉憲衙門控倘該屋宇無人租 賃經於西歷七月内先期完納秋季餉項可以向 國家取回如秋季後 十五日之内不到求取則不得領回祈各遵照毋違特示 一千九百零九年

七月

曉諭事照得垅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七月十六日禮拜五下午兩點半鐘在香港新 界田土廳照一千九百客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憲示内所列投買總

初九日示

百 二 十· 五

田土廳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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