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部
(由有關公務員填寫)
附件B
分發名單:
正
本一庫務署 第一副本一 一部門首長 第二副本一 -有關公務員
提名配偶申領撫恤金及特惠金通知書
提名表
致:公務員事務司(經由
)
(部門首長)
本人___
(公務員姓名)現提名*丈夫/妻子
(用正楷填寫姓名),其身份證號碼為
住址為
根據退休金條例(香港法例第89章)、退休金及有關利益條例(香港法例第99章),或退休金及有關利益(司法人員)條例(香港法 例第401章)領取撫恤金或特惠金。現夾附本人與被提名者關係的證明文件以供參閱。
本人明白——
(a) 倘若在我作出提名時被提名者雖然是我的丈夫或妻子,但當我逝世時,我們的婚姻已經終結,或被提名者已先我而逝
世,則這項提名便告無效;
(b) 我可以在作出提名後,隨時用指定的表格作為書面通知,要求公務員事務司將這項提名撤銷;及
(c) 我必須在丈夫/妻子逝世時或婚姻終結時,經庫務署署長通知公務員事務司撤銷這項提名。
簽署:
姓名:
(請用正楷填寫)
職級:
地址:
見證人:
姓名:
香港身份證號碼:
E
請將不適用者刪去
香港身份證號碼:
庫務署檔號:
日期:
簽署:
(請用正楷填寫)
日期:
乙部
(由部門填寫)
致:公務員事務司(經由庫務署署長)
甲部的資料已經核實並證明無誤。根據部門的紀錄,被提名者在該公務員作出提名時是其丈夫/妻子*。
本表的副本業已交還該公務員收存。
職級:
日期:
*請將不適用者刪去
簽署:
部門首長
代行)
姓名:
備註
1. 本表格副本將會交還給有關公務員收存。倘若在一個月內仍未收到,請立即與所屬部門聯絡及澄清。
2.
倘若被提名者的住址有所變更,而與部門所保存該公務員的正常通訊地址不同,請通知庫務署及其所屬部門,因為缺乏最新資料可能會導致撫恤金延遲發放。
3. 在任何情況下,如無有效的提名,撫恤金或特惠金將會交付有關公務員的合法遺產代理人。
4. 提名人有責任確保被提名者知悉本提名書的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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