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安排
10.
正如策劃小組所建議,香港和美國在一九八九年八月簽訂協定 ,使國際性的船運經營免受雙重課稅。
11.
香港政府並已決定,由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日新船舶註冊處成 立當日起,豁免下開利潤的利得稅
-
(a)
在該新註冊處註冊的遠洋船舶從在香港載運的乘客、郵件
牲口和貨物所得利潤;
(b)
遠洋船舶的包租利潤,不論該船舶是否在香港註冊。
上述豁免將不適用於在香港水域內和來往香港與澳門和珠江三角洲內 其他地方之間的航程所得的收入。這種收入的現有課稅安排將不作改 變。這個意向已在立法局一九九○年十一月七日通過商船(註冊)條例 時公布。有關的條例正在草擬當中。
安全、裝備及船員住宿設施標準
12.
策劃小組關於結構性防火装置、裝備及船員住宿設施標準的建 議,現時在適當或合理時以豁免方法實施。
13.
❤
中方已同意將所有聯合王國關於商船安全的法例本地化,作為 將適用於香港的所有聯合王國商船法例本地化的整體工作的一部分。 策劃小組建議的標準,將會在制定本地規例時一併列入規例内。
簽發海員執照事
14.
九九0年商船(修訂)條例及一九九○年商船(高級船員資格 證明)規例於一九九0年十二月十七日起實施,策劃小組關於簽發海 員執照予外籍海員,以便他們在香港註冊的船舶上工作的建議因而在 當日得到法律認可。首席按察司其後在一九九0年十二月十八日制訂 一九九0年商船(進行查訊)規則。有關條例、規例及規則的副本經已 交予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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