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中國外交部
邵天任先生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九日
邵天任先生;
英國駐華大使館今年九月時,曾向中國外交部提議再舉行一次 法律專家會議,我瞭解中方對再舉行法律專家會議的可取性表示過懷 疑。在我們而言,我們覺得法律專家這方面的非公開會議,對我們瞭 解基本法的草擬工作,一直都十分有用。我們明白草擬基本法是中國 的責任,但我也相信在草擬過程中,我們對種種問題提出的意見,對 您們也有一定的用處
。
我一直盼望在這階段可以和您再次見面,一起討論兩個重要的 問題,就是基本法草案某些條文與聯合聲明是否一致的問題,以及基 本法作為一套法律在中國法律制度和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均有效的情況 下,由此可能引致的問題的可行解決方法。此外,我們還可進一步討 論各種不同的實質問題。
一致性的問題
相信你還記得,去年十二月我到北京之行的一次晚宴前,我和 您討論一九八八年徵求意見稿第一〇五與一〇七條與聯合聲明附件一 第五節第一句和第七節第三句是否一致的問題。我強調我們希望基本 法會避免採用可以被批評為和聯合聲明不一致的字句,也強調我們願 意提出如何避免不一致後果的建議文本。這兩條條文現在已經過修改 成為一九八九年基本法草案的第一〇六和一〇七條,但 致性的問 题仍然存在。我們難以避免作出結論,就是現有條文仍然會窒礙聯合 聲明賦予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這些條文還大有可能因既得利益 體質疑財政法例而成為法院審理的問題。我們建議以下的修訂文本, 以解決上述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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