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次
1988年證券(公開權益)條例草案
24. 對不提供資料的刑罰
25.
將登記冊紀錄除去
26.
不得在其他情況下除去紀錄
27. 查閱登記冊及報告書
C289
頁數
C331
C331
C333
C333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第III部
公開董事、行政總裁及他們家人的權益
董事及行政總裁公開在其上市公司或相聯公司的權益的責任
根據第28條具報的董事權益登記冊
不遵守規定得受制裁
C335
C337
C339
將第28條引伸以包括配偶及子女
將根據上述各條具報的資料通知聯合交易所、專員及銀行監理專員的責任.
C341
C343
第IV部
調查上市公司所有權的權力
調查上市公司所有權的權力
調查股份交易
C343
C345
調查員在調查期內的權力
C345
36.
向調查員出示文件及證據
C347
37.
調查員將權力轉授
C347
38.
妨礙調查員
C347
39.
調查員的報告書
C349
40.
調查公司事務的費用
C349
41. 向股份及債券施加限制的權力 ...
C351
C351
C353
42.
獲得擁有股份等權益者的資料的權力
43.
在法律上可拒絕公開的資料
第V部
向股份施加限制的命令
44.
施加限制命令的效果
C353
45.
企圖逃避限制的罰則
C353
中文本非本條例草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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