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 人 代为
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
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3、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委托人存在,一份由受委托人留存,一份提交 人 民
法院。
4、本委托书除由委托人当面提交人民法院者外,须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
证机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承认其公证效力的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律师名单
阮北耀:香港德辅道中45号永隆银行大厦11楼。电话:5-230677。
何耀棣:香港德辅道中日昌大厦7楼。电话:5–263336。
翁家灼:香港德辅道中25号安乐园大厦8楼。电话:5-252834。
张永贤:香港德輔道中71号联邦大厦30033007室。电话:5-248401。
廖瑶珠:香港德辅道中日昌大厦13楼。电话:5-265285。
练松柏:香港干诺道中康乐大厦12楼。电话:5-223426。
陈子钧:香港中环德忌笠街兰桂坊昌隆商业大厦604室。电话:5–233884。
胡百熙:香港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1102室。电话:5-2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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