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5-FCO40-2448-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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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述民匯處報告書中的數點重要訊息,避談由雅捷市場研究社進行極富爭論性的調查,而談及由獨 立非政府機構委託香港市場研究社進行的調查,並發現在眾多的調查中,該項調查所收集的意見 是最為平均及富專業性,從而得出的結論是:雖然大多數香港人贊同將來直選是個合乎需要的原 則,但他們既不願意也不堅持在一九八八年推行直選。我支持政府在一九九一年開始推行直選的 明智決定,因為這決定一方面認同了市民有直選的意願,而同時亦能照顧到我們希望審慎行事的 強烈意願。

現在我想就韋伯先生所做的分析提出意見。當我最初聽到韋伯先生的「三分之二贊成,三分之 一反對」的公式時,我私下推想:如果韋伯先生能與我的同事黃宏發議員預先談談,他便可節省 很多時間及麻煩,因為我肯定香港市民還記得清楚,當民匯處報告書發表數天後,黃宏發議員自 己已經分析了民匯處報告書內的意見,並認為每兩票反對推行直選,便有三票贊成。而李柱銘議 員未提及的事實是:在每十個人中,有三至四個拒絕表示贊成或反對直選,而只回答:「不知 道。」但這事實已在該報告內顯示了。這是否清楚顯示多數香港市民對在一九八八年應否有直選 的意見分歧的?

主席先生,我反對該修訂動議

陳英麟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在本局辯論民匯處報告書時,我曾說過除必須詳細審閱意見外,更 要特別分析各級議會議員,及自動寄交匯處的意見書,因這些意見較深入,意向清楚,也能-

份反映其代表階層的意見。我亦曾就有關資料粗略計算及剖析,真的發現就八八年直選而發表的 意見極為分歧,我也尊重這些意見。至今我仍缺乏有力的證據去否定這結論,我個人雖對否定八 八直選感到失望,却無足夠證據支持去否定或攻擊政府的決定,故我不同意李柱銘議員所提出修 訂。

葉文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我反對該項修訂,理由是本局議員希望政府知悉白皮書所載 的各項方案和目標,但並未因政府決定不於一九八八年引進部份直選而感遺憾。因此,加上建議 中的修訂,只會使表決時,情況混亂。但我想再指出,布政司陳詞時曾說過在區議會、市政局及 區域市政局,直選問題意見分歧,但是李柱銘議員則要求對此點不予理會。李柱銘議員除了經常 對本局主席及布政司表現出不尊重的態度外,今天他亦不尊重所有反對一九八八年直選的市政 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的民選議員。基於這項原因和其他理由,我反對他的修訂建議。

范徐麗泰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我支持一九八八年直選,無論在本局內外,我都這樣說 過。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本局辯論綠皮書時,我主張在八八年引進直選。我所持的理由是:直 選能令每一市民有投票權利,也可讓他們選出立法局議員,而立法局是中央架構的一部份。這做 法會加强市民的歸屬感,有助更多人支持政府政策。我審慎看過民匯處報告書後,雖然我仍支持 八八年直選,但覺得若延遲數年實施,社會仍可接受。在去年十一月辯論民匯處報告書時,我已 表明立場,亦曾說過:「我覺得市民要求政府給予堅定的承諾,即一九九一年必須引進直選,及 訂定有關實施細則的明確計劃,例如直選議席的數目,功能組別及提名的程序。白皮書符合我對 承諾及整體架構的要求。因此,我歡迎政府的承諾。我雖對一九八八年無直選感到失望,但我必 須保持客觀,以理智分析,而非以我個人的喜好作為取捨。我不像李柱銘議員般的大聲疾呼,故 不單聽到自己的聲音,亦會聽到別人的聲音,並加以考慮。根據我得的資料,我相信香港政府決 定不在一九八八推行直選是合理的,我並無理由對這決定感到遺憾。

因此,我不支持李柱銘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

伍周美蓮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區議會的選舉剛剛結束。雖然投票率下降,但是一人一票的直選 概念已經滲透民間,而大多數的香港人贊成立法局引進直選議席是無庸置疑的事。但問題就是直 選的時間,眾說紛紜。李柱銘議員和他的支持者都是擁護八八年直選,但另一方面,亦有不少市 民持有不同的意見,我舉一個例子作為引證;橫頭磡分區委員會轄下的公民教育隊曾經作出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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