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1-FCO40-2444-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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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單憑這些小工程,顯然是無法全面改善郊區環境,達致我們都想取得的成效。因此,在這方面 來說,一年3,500 萬元顯然並不足夠。不過,現時工務計劃項下的其他工程項目,可望在日後改 善郊區一些特定地區的基本設施。當局計劃動用10億多元,在新界北部進行大規模的防洪及渠 務工程,郊區環境必定可因而得以改善。此外,當局亦會在六月進行一項耗費1,100萬元的試驗 計劃,以改善屯門北部新慶村地區的道路,以及興建污水渠。這項計劃如果成功,日後亦會按照 這個模式,在流浮山(工程費用約9,600萬元)、屏山(4,200萬元)以及整個元朗至屯門走廊(約

1.92億元)進行類似工程,但這三項工程都不會在九十年代初期之前動工。

不過,這些工程都屬零碎性質,同時,單是提供基本設施,是不可能解決這些地區的環境問 題。我在今屆立法局會期開始時所發表的演辭中,曾指出要使新市鎮郊區腹地成為環境優美的居 住地方,當局必須對土地規劃、土地用途及基本設施投資,制訂有系統的政策。我不是單指那個 3,500 萬元左右的計劃或其他我曾提及的個別工務項目,雖則這些工程對在短期內帶來輕微的改 善,是有重要的作用,而工務項目亦會使一些特定地區在日後得到重大改善。我所指的是一個更 全面的處理方法。當局現在正為提供適當的鄉村基本設施,制訂所需政策、方法及計劃,並準備 近今年年底提出建議,並進行諮詢。要取得成績,需用的私人土地必定大大較目前為多,因此, 所需的開支明顯會較目前的撥款高出很多。

暫時,有關部門會盡量運用撥款,以求取最大效益,並將現行建議的工程計劃逐步擴大至足以 獲得更高撥款額的水平。主要由於進行建築工程及所需的小規模收地工作(整個程序需時約九個 月)都缺乏人手,所以限制了開支的動用。這就是為什麼現時在制訂的鄉村基本設施計劃中,土 地政策(包括收地政策及推行改善計劃的方法)佔非常重要一環的原因。

戴展華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地政工務司在他那「對與不對」的答覆末段說,有關部門會盡 切努力,將建議的工程計劃逐步擴大至足以獲得更高撥款額的水平,但他先前在第二段則說,鄉 村工程的撥款不足夠達到預期的目標。兩者似乎互相矛盾。請問政府曾否就有急切需要的建設工 程,以及推行這些工程的最理想方法和所需費用,進行任何全面的研究或調查?

地政工務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我不認為答覆的第一段和最後一段確實有矛盾。我在第一段 說,由於這項工程計劃在今年首次實施,相信撥款額已切合現實情況,而在最後一段則表示,憑 著所取得的經驗和進一步的研究,我們或可以將開支提升至較高水平,以符合日後的需求。對於 戴展華議員所提的問題,我不能說政府曾進行全面的研究,但曾在全港各區進行多項研究,及聽 取各區議會對被認為急切需要進行的工程發表的意見。就規模有限的市區邊緣改善計劃而言,我 相信這已是政府最多可能取得的資料。但日後推行規模更大和更全面的計劃時,當然需要進行較 廣泛的研究。

劉皇發議員問:主席先生,政府公共設施的開支是以人口作比例,新界地區廣闊而且人口分佈星 散,如果按人口比例興建公共設施,是否符合新界地區的發展,政府是否有意考慮另作安排?

地政工務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根據新界人口比例計算開支並不可行。政府只可根據有關撥款 的限額,決定進行那些工程以及如何改善郊區環境。這正是政府現行的處理方法。

各項問題的書面答覆

多層大厦的火警問題

九、 潘志輝議員問題的譯文:關於高樓大廈(尤其超過三十層者)之救火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a) 遇多層大廈,包括消防車不能直達的後座,發生火警,消防處的現有設備是否足以滅火;及

(b) 會否爲於多層大廈居住或工作的市民提供資料和指引,以便發生火警時得以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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