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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一九八八年三月二日
第III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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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期預測的評論
財政結餘
13. 中期預測顯示,在未包括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的徵稅措施之前,政府在一
九八八八九至一九九一九二年度的預測期内,會有平均約59億元的綜合現金流 量盈餘。包括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預算案所提出的徵稅措施後,盈餘則減至約 27億元。平均盈餘只要是這個數額左右,便可保證儲備結餘的實質價值得以維持 以及為未可預料的事件提供準備。把預測盈餘/赤字和政府的開支水平作一比 較,即可大概知道預測盈餘/赤字對政府開支的比率。圖1說明兩者歷年和預測
的比例:
%
60
50
40
30
20
20
10
0
-10
綜合現金盈餘 /( 赤字 )
( 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預算案徵稅措施實施後 ) 對政府開支的比率
1 1
圖1
預測
75-76 76-77 77-78 78-79 79-80 80-81 81-82 82-83 83-84 84-85 85-86 86-87 87-88 88-89 89-90 90-91 1-92年度
14. 已計算利息的經營盈餘(經常收入超過開支之數),在未包括預算案的徵稅
措施前,足以支付一九八八/八九至一九九一/九二年度的預測期内,平均約
90%的非經常開支。徵稅措施實施後,比率會跌至69%,但仍大大超過50%的最低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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