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28-FCO40-2441-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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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七年十一月五日

的學位課程;(6)加強對接受體育訓練的學生的職業輔導和改善他們的就業機會;及最後(7)推行 一項宣傳運動,使市民更為認識體育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和怎樣去從事體育活動

我期望政府就這些建議採取積極的行動,以確保香港的兒童現在和將來長成時,能夠好像主席 先生一般,奉行健康和熱愛運動的生活方式。

中國傳統醫藥

現在轉談到本港的「中國傳統醫藥」問題。本港在法律上,容許有關人士執業為中醫、跌打針灸 醫師,因為本港市民信賴他們,並可由這些治療方法受益。換句話說,社會承認他們的服務是西 方醫藥治療以外的一項替代方法。我們不能忽視他們的存在!

但容許中醫毫無限制地執業卻是另一回事。在醫療方面,一項眾所週知的事實是,服下若干草 藥的確會引起嚴重的併發症,經跌打醫師診治的骨折亦會導致關節永久變形,以及接受針灸可能 會感染有生命危險的病毒等。若有人提出要求,本人可以提供有關上述各點的醫學證明。本港法 例容許任何華裔人士,不論他們接受何種醫療訓練,或即使完全缺乏訓練,都可從事這三種醫療 工作。這實在是一個笑話,且是一個可悲的笑話!儘管當局曾在修訂旅行代理商條例方面費了不 少工夫以保障旅遊人士不致損失數千元,但我們竟然對那些未能保障病者免受生命危險的陳舊過 時的有關中國傳統醫藥的法例卻袖手旁觀。儘管我們將會對協助曾接受西方醫藥訓練的醫生的物 理治療員、職業治療員和技術員等實施管制,但我們卻容許獨自工作的傳統中醫執業而絲毫不受 管制,這是另一個雙重標準的例子!

當政府接到有關對中醫實施若干形式管制的要求時,它便會提出藉口而非-

份的理由來拒絕是 項建議。

有人說醫務衛生署只負責管理曾接受西方醫藥訓練的醫生。我希望本局同意我的見解,即一個 良好和全面性的醫務衛生署應負責照顧社會上一切有關醫療及衛生的服務事宜,而非只管理其中 一部份。

有人說醫務衛生署没有專家處理傳統中醫事宜,並認為不應由接受西方醫藥訓練的該署醫生去 管制中醫。我同意這兩個說法;因此,倘若我們需要這類專家向我們提供意見,我們可以經常諮 詢他們,或甚至聘請他們。

亦有人說,醫務衛生署並不察覺我在上面所提的引致併發症情況,但有關這方面的醫療統計數 字和醫療實例刊物,可自兩間大學的醫學院隨時取得。如果須要獲取進一步資料,則當局可設立 一個委員會進行調查。

有人可能會說,即使在治療方面引致併發症發生,但這種事例並不多。我的論點是,只要有引 起併發症的證據,則不論併發症是短期的、永久性的或危及生命的,無論事例如何少,亦要堅持 給予消費者保障才算公平!

有人經常以口頭但從未以書面向我提出的最荒謬的論點是,管制中醫等於表示承認他們。正如 九龍城寨一樣,我們不能忽視它的存在。我們閉上眼睛不看它,並不表示九龍城寨和它所帶來的 問題便會消失。當局准許中醫在本港行醫不單表示我們已承認他們,而且亦承認他們對本港的貢 獻。

我相信很多接受西方醫藥訓練的醫生並不熱衷於要中醫註冊,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做是提高這些 中醫的地位,使中醫很快便成為他們的競爭對手。若說只有西方的醫療方法才可以治病實際上是 驕傲自大的想法。我認為兩種醫療方法應相輔相成,而不應互相競爭。病人的安全畢竟是最重要 的。

另一個論據是恐怕中國不滿。主席先生,讓我告訴你,在中國除了正式符合資格的醫生外,其 他人士均不得行醫。我知悉在台灣、日本、泰國、新加坡和美國等地的情況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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