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17-FCO40-2397-Hong-Kong-1987-Review-of-Representative-Government-1988 — Page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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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採用現有的組成方式,而不應在三年內進行第二次重整。另一方 面,在1997年前及早引進新的選舉方式,讓它有-

份時間穩固起來, 也是很有道理的。政府因此決定在1991年採用直接選舉選出若干名立

法局議員。

12.

政府相信直接選舉最適宜以數個選區每區選出一位議員的方式 進行。問題是:現時按地區劃分的選舉團議席應該怎樣處理呢?同時 實施兩種選舉地方性代表進入立法局的制度,即既有直接選出又有由 區議會選出議員的做法,看來沒有什麼好處。這種做法等於在同樣的 地區基礎上同時使用直接和間接兩種選舉方式選出議員。此外,假如 要有兩種按地區選出的議員,將會大量增加立法局議員的人數,和擾 亂該局的整體成員比例,政府因此決定在1991年應有10個直接選出的 議席,由10個按地區劃分的選區各自選出一人出任。這些議席將取代 現時由區議會間接選出的10個議席。至於餘下的兩個選舉團議席(即 由兩個市政局議員選出的議席),將另行處理

13.

政府將在未來兩三年內為進行直接選舉而劃分選區和作出其他

詳細安排。

14.

代議政制較長遠的發展

市民對1987年綠皮書的反應顯示社會人士渴望進一步發展代議 政制。經多年來發展而成的代議形式證實是有效和得到市民堅定支持 的。在1987年檢討中,政制的三層架構得到大力認許,而香港市民亦 明顯地希望維持和加強這個制度。同時有很多人贊成將來的發展應該 慎重和循序漸進,以確保從現在到1997年的穩定,和在1997年政權的

順利交接。

15.

持續而穩步漸進地發展香港的代議政制,一方面配合本港社會 不斷的需要,另一方面維持對香港前途的信心,肯定是符合社會最大 利益的做法。這樣的進展是得到社會人士廣泛支持的。

16.

香港政府現已作出有關從現在到1991年間怎樣進一步發展代議 政制的決定。1991至1997年間仍需不斷的發展,以確保政制得以穩步 漸進和持續,並能使政權在1997年順利過渡。預期在1990年頒佈的基 本法將會規劃1997年後的政府架構。因此,在1997年前必須作出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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