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670-FCO40-23182-Future-of-Hong-Kong-continuity-of-administration-civil-serv-1987 — Page 172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新長俸計劃-選擇書

I(由在1987年7月1日前按可領退休利益條件聘任而希望加入新長俸計劃的在職人員填寫-

48點或以上或同等薪級的人員應以一式四份填寫選擇書,其他人員應以一式三份填寫。)

A. 姓名(英文):

(中文):

B. 致:銓叙司

III.

庫務署檔號(TRN):

部門:

聘用條件:

附件C

總薪級表第

(部門首長)

(a)

本人按照銓叙科通告第12/87號所載內容,希望加入根據1987年長俸利益條例及1987年長俸 利益規 例所訂的新長俸計劃。本人清楚知道在加入新長俸計劃後,長俸條例及長俸規例(香港法例第89章) 便不再對本人適用。

(b)

本人知道並同意在作出選擇後不能更改

簽署:

日期:

C 本人現提出辭職通知,在1988年1月1日或現時延任期屆滿時(兩者取其較早者)起停止擔任實際

職務,並由該日起放取退休前假期(倘有積存假期),假期結束時本人之退休卽告生效。

簽署:

日期:

由正於所屬部門首長根據新長俸計劃所指定退休年齡之後延長其可供計算長俸服務期的在職紀律部 除人員填寫。

**(d)

本人希望樹鏃銓叙科通告第12/87號所列的條件轉為可頜100%長奉人員。

本人知道並同意在作出選擇後不能更改。

簽署:

日期:

由現時可領90%長俸而選擇加入新長作計劃並希望轉為可領100%長俸的人員填寫。

致:銓叙司

經車務署署長

第IA部所載有關人員的個人資料業經核對,證實正確無誤。

#本人證實申請人符合銓叙科通告第12/87號所列的準則,具資格加入新長俸計劃。

#該人員轉爲可領100%長俸的實際日期爲

#該人員加入新長俸計劃的申請不獲批准(見銓叙司

#該人員已獲告知申請不獲批准及不獲批准的埋由

(日期)便箋檔號

#將不適用者出去

副本分送

正本

送車務署

由有關部門保存

第三副本

-

交回申請人

第四副本

由銓叙科保存

日期

Payroll

Updated

Remarks

部門首長)

For Treasury Use

Database W&O/C's Record Updated

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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