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一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財政司翟克誠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我依照事程序表,提出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動議。
這項動議旨在申請臨時撥款,以便政府能在一九八七年四月一
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撥款條例草案獲得通過的一段期間,繼續提供現 有的各項服務。
每一分目所申請的臨時撥款額,是按照決案第四段的規定,
根據預靠草案所列撥款的百分率而決定的。由於財務委員會或獲授權
方面不時會將預算草案悔改,故按各個百分率計算出來的撥款額亦會 有所更改。因此,每個項目之下的臨時撥款額並不是固定,而是可能 會有所變動的,而每一 項增加會由 項相問數額的削減所抵銷。 每
一項目之下的初訂臨時撥款額職於本演辭的註釋。所有項目的整體撥 款總額為16,288,785,000元,这是一個固定的數類,在未獲本局批准 之前,是不得超透的。
透過這項決議案,財政司亦可以將任何開支分項下的臨時撥款
顓更動,但更助後的款額,不得超過在預算草案中為有關分項所預留 的款額或超過有關開支項目下的臨時撥款額。
我會向庫務署署長發出一項臨時撥款令,投懼他按照本動識所 毅條件支付款項,其最高限額為動所指定者。在撥款條例草案獲得 通過後,臨時撥款即予歸類;而在該條例草案通過後所發出的普通撥 款命,亦會由一九八七年四月 一日起生效,取代該項臨時撥款令:
主席先生,我此動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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