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一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保安司謝法新給蘇海文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蘇海文議員問:
當局已訂於本年年中發出英國公民(海外)證照(BN());而至今 已有8個國家承認這類護照的效能。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關英國政府現時採取何種措施,以說服更 多國家接受這種新證照的問題,英國政府方面已收到什麼消息,同時 到本港政府首次發出該機護照之日,估計再有多少個國家承認這種
遵照?
主席先生,英國政府自去年九月以來,已展開廣泛的外交工作, 就新英國公民(海外)的地位及英國公民(海外)護照,向其他國家進行 解釋。英國已透過正式途徑,與外國及英聯邦國家駐倫敦的使節團接 觸,另一方面,英國駐該等國家的使節亦採取相應的行動。同時,香 港政府亦與各駐港領事接觸。迄今已有9個國家公開表示會承認其 國公民(海外)護照。這些國家是: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瑞
士、西班牙、匈牙利、以色列及湯加群岛。其他國家的初步反應也很
好,没有一個國家表示不會承認這種新地位及新護照。
當局訂於一九八七年七月
-
日開始發出這種護照。在該日期前,
有關當局會把列明國籍地位及其他加註的護照樣本,交予外國及英聯
邦國家,以及該等國家駐本港的代表,以提醒他們香港開始使用新護
照;這樣做也是英國政府不斷爭取國際承認這種新地位的辦法之一
。
主席先生,關於蘇議員第二部份的問題,我們深信在今年七月一 日前,新英國公民(海外)的地位及有關的護照,在國際上定會獲得廣 泛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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