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布政司霍德給林鉅成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
林成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自從根據一九七三年的麥健 時報告的建議,設立「司級政務官」制度後,有否檢討該制度的 優點和缺點?又目前很多負責制訂政策的重要職位,是由通才人 而非部門屬職系人員或專業人員出任,政府有否特別檢討這 項政策是否適當和有效?
主席先生:
在一九七三年按照麥健時報告的建議而設立的「司級政務官」 制度,在政府內發揮良好的作用。該制度的優點在於按工作計劃 的範圍而非按部門去劃分司人員的職責,從而有效地協調多個 部門之間有關連的活動。該制度同時又相當靈活,可確保能盡快 更改計劃,以適應環境的轉變。多年來,當局都因應社會需要的 轉變而不斷調整布政司署的結構及組織。
2 雖然事實上很多負責制訂政策的重要職位或司級人員職位, 都是由政務職系人員出任,但他們並非全是一般人所指的「通才 人員」。部分司級人員以前為部門統屬人員或專業人員,部分會 接受專門的訓練, 而其他則在政務職系的長期服務中積聚了不少 工作範圍內的專門知識。此外政府目前也有若干相等於司級或首 長級第六級的職位,是屬於部門統屬職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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