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第30段顯示,就家庭入息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而言,其每月入 息中位數為13,200元,但目前做付的月租中位數僅為330元(包括差 餉 ),若淨額租金增加一倍,住戶所新租金的中位數將在600元左 右(包括差餉)。這例子驟眼看來予人的感覺是:公屋居民現時獲得 的優待實在太大,即使加雙倍租金,也只佔他們入息百分之六 。所以 如果他們仍然反對,那就真的是太過貪得無厭了。我起初也有這樣的 想法,後來與九龍城區的居民代表討論後才發覺第30段的表達方式實 在有誤導之嫌。試以有十年樓齡的何文田愛民邨為例,那裏最小的居 住單位是四人單位,每月的租金是678元(包括差餉),九人住的大 單位要1,109元,加雙倍淨租後,前者要付1,243元,後者則要 2,034元。所以,愛民邨中超過入息限額的家庭固然要交比中位數高 三至六倍的租金,甚至連不超過限額的家庭,現時的實際最低租金也 已超過中位數的兩倍以上。
這樣看來,把所有公屋(不論樓齡、類別)全放在一起而計出的 租金中位数,用作反映公屋居民租金負擔的根據,實在是有欠真實的 誤導,是不應該使用作支持政策的舉例說明的。
最後我要再強調一次,至少在九龍城區內,我所得到的印象是, 大部份的公屋居民並非蠻不講理,他們很欣賞廿多年來政府在公屋建 設上所作的努力,使二百多萬香港市民能以負擔得起的租金獲得可接 受的棲身之所。如果「居者有其屋」計劃能夠繼續迅速地發展下去, 絕大部份有足夠經濟力量的人都會選擇自置的居所,但在這理想未達 到之前,在支出不受突然和沉重打擊的情況下,他們是願意按部就班 地隨著自己收入的增加而多負一點安居的代價的。
主席先生,本人謹此陳詞,盼望房委會能切身處地的體諒公屋居 民的心情,使將來制定的公屋租金及資助政策能達到易於接受和更有 效地使用社會資源的地步。
-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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