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575-FCO40-2148-Housing-in-Hong-Kong-1986 — Page 84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中只有一位。批評者往往指為普遍現象,提出凡有物業或富裕住戶必 須勒令還出公屋。我同意資助小組不作着令遷出的建議,因為我估計 極大部分的公屋居民,如果富裕起來或擁有物業,一般都會

一般都會自願進 離。當然或有極少數例外,大家可以運用言論批評指責,使他們自発 不再佔住公屋。香港人往往對政府苛求,一些例外的不平事件都要立 列強制矯正。其實市民亦有維護社會公妾的實任,主動發表言論批評 不平事件乃是履行公民責任,不該每事要求政府立列管制。

檢討公屋住戶租金報告書建議租金定為住戶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 五之下,現時新租金不超過住戶入息平均的百分之十二。報告書建議 將被視為加租政策,必然受到公屋居民反對。檢討公屋住戶資助報告 ★提議住滿十年公屋住戶交租雙倍,擬付原有租金者須接受調查,證 明入息在资助限讚以下。這項建議將被視作擾民,而不受公屋住戶歡 迎。若果不作加租建議,非公屋居民又肯定不滿。所以無論如何取 捨,都有接近一半香港人反對。我希望房屋委員會考慮報告書之後, 先將擬採納各項,以綠皮形式發表,公開諮詢民意。市民既有機會 表達意見,而意見亦能影響政府決定。經過諮詢和綠皮書階段,無論 贊成反對都有表達途徑,實行建議時市民較易適應,而阻力亦將滅

低。

主席先生,我十分同情入息超出申請公屋和購買「居者有其屋」 限額的「夾心階層」。 他們大部分是文職或年青的專業人士,入息某 些部分納稅高達百分之三十,而且勤奮工作促進香港繁榮。我重申設 立購買自住樓宇貸款基金的建議,以較優惠的利率貸款夾心階層, 作 為驥買私人樓宇的首期。當然可以限制每個家庭貸款一次,而且必須 作自住用途。如果是項建議獲得接納實施,將有助消減非公屋人士對 公屋居民所享受優惠的不滿,解決本港人口分化對立的問題。主席先 生,我這項建議不在檢討公屋租金及資助兩本報告書的範圍內,但我 相信必定獲致社會人士的響應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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