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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三)立法局會議席上 楊寶坤議員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一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草案
身為海外信託銀行及恆隆銀行董事局的成員,本人謹此聲明與銀 行業條例草案有利益關係。
要令本港銀行制度健全,必須重視改善對銀行經營方面的監管 銀行的倒閉,不但會影響香港的繁榮安定,亦可能對港元匯率造成壓
力。
現行的銀行業 條例 在二十年前制訂,已不合時宜。今次這項銀行 業條例草案 是經過政府在去年檢討銀行業條例而制訂的。我們可以見 到,這項條例草案已詳列銀行監理專員的權力範圍、銀行及接受存款 公司的風險資產比率、流動資金比率、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核數 程 序 、銀監專員與核數師的關係等。這些措施皆有助於銀監專員進行 慎監管。新條例草案反映出政府對監管銀行業務的取向重點與前不 同,亦較合時宜 今後的方法將較有伸缩性,而且較為依賴銀監專 員的酌情取決權和明智的判斷。此外,將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監管 合併,更能發揮監管的效用。因此,這項條例草案已清楚顯示出,政 府採取加強管制及制定一套守則,保證金融業將來的健康發展。
本人相信,要有效地監管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業務,跟監專員 須要有一定的權力。新條例草案雖然授予銀監專員更大的權力,但同 時亦加重他的責任。他必須對工作負上承擔的責任。我們亦必須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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