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二日(星期三)立法局會議席上
衛生福利司湛保麻給葉文慶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葉文慶議員問:
關於安排新畢業的醫科學生,往醫院接受規定的
往醫院接受規定的一年駐院訓練 事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最近對設有這類受訓職位的醫院所進行的
評估工作,何時可以完成?能否及時完成?此外,醫院有沒有足
夠空缺提供給今年夏天畢業的香港中文大學醫科學生?
主席先生: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九條的規定,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 獲授權力,批准實習醫生職位,以便安排醫科畢業生接受該條例
規定的一年駐院訓練
年駐院訓練。在這方面 兩間大學負責對核准提供駐院 實習訓練的醫院給予承認,並負責對該等醫院進行視察及評估。
2. 香港大學上次進行的評估工作,經於一九八五年六月完成 結果共批准了在十一間醫院的不同專科部門內開設一百八十六個 實習醫生職位,為香港大學醫科畢業生提供註冊前所需訓練
3. 為香港中文大學醫科畢業生提供訓練起見,中文大學醫學院
將鑑 ·威爾斯親王醫院為實習醫生所需訓練而須予批准的職位
數目。我了解到 在該醫院開設額外實習醫生職位後,應有足夠
職位以吸納預計於今年夏天畢業的香港中文大學醫科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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