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ELCO
一九八六年五月七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毀謗(修訂)條例草案
和消費者委員會所建議或倡議的大部份其他法例修訂比較, 今日提交本局省覽的毀謗(修訂)條例草案是政府辦事特別快速的一 宗 。只是一年前我們才留意到,消委會幾隻似模似樣 的 牙齒原來是没
有牙力的羡齒,竟無
竟無法將不道德商人的欺騙行為公之於世。消委會難 然致力保障市民,公佈不道德商人的欺詐手法,但傳媒卻不肯報導有 關的店號名稱,因為他們不能肯定,萬 這些名稱已披露的店號控訴
傳媒毀謗,則傳媒是否有罪 。
今次修訂是使公正準確報導消費者委員會今 後 的 佈告 的 報 章 、電視和電台同樣獲得不受起訴的有限度特權。
我代表消費者委員會歡迎這個期待已久的,使事情趨於明確 的法例修訂,並希望傳媒終於能和我們一同切實對付這個相當嚴重的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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