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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咨詢委員會章程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日姿委會發起人
第二次會諮初步通過)
罅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以 下簡稱「草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在香港成立一個全港性和 有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咨詢委員會;並委托在香港的委員(以下
簡稱「發起人」)發起籌組,由新華社香港分社予以協助。
二、名稱
本委員會定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姿
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咨委會」).
三、會址
姿委會的辦事處設在香港。
四、性質
委會為民間組織。
五、宗旨
咨委會的成立,旨在作為香港各階層人士與草委會間的聯系。
溝通的橋梁和反映對基本法意見及建議的重要渠道,根據「
兩制」、保持本港穏定繁榮和中英聯合聲明之原則,為起草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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