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389-FCO40-1860-Future-of-Hong-Kong-Sino-British-Joint-Declaration-1985 — Page 31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

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

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政府满意地回顾了近年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

关系,一致认为通过协商妥善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

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有助于两国关

系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此,经过两国政府

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

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

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

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

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

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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