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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六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主席先生:
司陳乃强議員
强議員致辭全文
一九八五年建築物( 修訂)(第二號) 條例草案
本人謹動議一
11
草案。
二
條例草案旨在
康
11:1
築拓展署署長授
三 建築物條例第二條
一九八五年建築物 ( 修訂)(第二號 ) 條例
對對
象建
下 (2)
9
築
擴物
條例第二條第 (2)
擴大至包括
授 權
物員
務
何職權 授與工務司署屬 改組
分爲多個政 部門 而建築物條
過修訂
結果這
的規定
便將
該該會作例所力四
.
權訂
力
。
轉授
在工務司署改
已授與路政署
行工程的費用
例規定只應將權 作的授權
該署
該署以
效規築五
定拓
:展條
已 無
授權代建築事
需 要
行他事法力用署改
築授府司
展署屬下人
這些人 員
例門監效與由下
情助執。築這員建 的協督力建於人 法部務律授
O
屬
,
沉
。
行再拓
。
員 行法例的情況
草案第二條 是要
展署署長 長 得
築以
拓將條
以授把
外予建
築
授
司可
二年
員
年築
(2)工事
長款務務
隨署督
執亦司監
條 例 第二條第 (2) 款
包括
新界拓 展署
拓展署署長執
陳款所賦與
而一
,
行任 而進的
使
建
政處人員所
法例規定 在執行建 物條例時 因此目前建築拓
何物
人公條
授草款
,因法者展人
需目規新人現權例
予前定界員隸力和
括例
追若
屬包規
展行有前拓討
署建些對展由條
署築拓路署建款
亟需予以糾正
任何公務人
前此 建築拓 署以外公務人員所
主席先生
>
作員二
的。條
有條第
關例 (2)
。
授時經員行監的
署署長不 不 能 授權
修訂
本人謹此動議現在暫停辯論該條例草案。
第三條則 一律有
>
理所法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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