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七日文本)
秘密
An finally agreed
by deleg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
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 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政府满意地回顾了近年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 关系,一致认为通过协商妥善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 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有助于两国关 系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此,经过两国政府
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 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以下称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 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
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
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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