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未來政府的架構 組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 民政府。
主要內容有以下各點:
頒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 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二、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將由香港人治理,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 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
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
五、政府機關和法院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
六、香港除懸掛中國國旗外,還可以使用香港區旗。
(F 1)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