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322-FCO40-1728-Future-of-Hong-Kong-opinion-polls-and-surveys-1984 — Page 159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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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政府的架構 組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 民政府。

主要內容有以下各點:

頒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 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二、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將由香港人治理,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 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

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

五、政府機關和法院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

六、香港除懸掛中國國旗外,還可以使用香港區旗。

(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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