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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公民因私事经过香港的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英国驻华大使馆
经过商谈,就中国公民因私事经过香港的新安排达成
谅解如下:
中国公民因私事从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经过
香港, 如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前往国家的入境签证
或前往国同意在港发给签证的信件,并续程前往目的
地者, 香港英国当局准予在香港停留七天。若有正当
理由,如申办前往国家的签证,购买机票,会见亲友
等,可予延期至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将停留期
延长超过一个月。
二、中国公民因私事从其他国家经过香港到中国
內地或去其他国家者,向英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经
过香港的签证。
从中国内地经过香港返回居住国的中国公民,向
英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经过香港的签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从内地经过香港申请签证的地点
问题, 外交部领事司和英国驻华大使馆将继续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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