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 港
布政司署 香港下亞畢道
本署檔號 OUR REF.:
L/M (4) in
SEC 2/8/521 II
來海權號 YOUR REF.:
GOVERNMENT SECRETARIAT
LOWER ALBERT ROAD
HONG KONG
巡覆者 炫奉 督憲 答覆 台端等
年 月
地艇戶及其他人士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七日被拘捕之函件
本人須
年二月十二日法庭聆訊之結果 始 能
現已徵得房!
得房屋司同意
NO
透過房 屋 委 員會 向居住環 惡劣之市民提供資助公共房屋乃政府之政 策。不獨艇戶可獲得此 服務 大部份居住 境欠佳之陸上市民亦可獲得 同樣服務 如居住在過舊建築物及木屋區 者。
一九七九
答覆如後。
自一九六()年以來 房屋委員 會建成之公共屋邨單位超過卅四 萬四千 個 容納超過 一百六十萬 已足以證明政府在此方面之努力 預料 在 未來 五年 興建之房屋 將再 容納之人士可 達上述數 字之一半 由於人口大 量
九六〇年的人口爲 三百一十萬而根據最近統計 人口已超過 增加主因乃由於大量移民擁進本
。
四百七十萬 ),需求繼 續超出供應。人
。申請入住公共房屋之人士 登記 者已超過十四萬一千人
一九六〇年
·
本港約有四萬八千人棲身七千八百艘艇隻 至今已有 過八萬 艇戶獲配房屋 惟一九七八年仍有二萬五千人居於二千四百艘艇隻 問 在乎政府將 艇戶徙置陸上居住 而來自中國慣於海上生活 之移民或原 居陸上但爲 經濟理由改住艇隻之人 士又取代彼等之地位
擇繼續在艇隻居住者爲數亦不少
。
在 陸 上工作而選
由於對公共房屋 之需求超過 供應 登記申請者之制度確保所有申請書 皆公平辦理 盡 量減 少 不按先後登汜次序 編配之事情。因火警,天災或 其他原因引致 無家可歸 則可獲優先 處理。
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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