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意見來源
29
潘先生
(Mr. R.C.Y. Poon
>
(續上文)
30
皮士葛先生
(Mr. J.A. Prescott >
97
評述要點
反對背景資料不足;損毁林 木茂盛之山坡及大樹;於 三軍司令官邸旁建造最高 法院新廈;當維多利亞小
學仍可予擴建時,却劃地
興建中學;當花園道露天 停車場仍有空地時,却另
外劃地作政府辦事處;貫 穿全區之汽車通路。
建議擴大朝向金鐘道之商業
住宅混合區,將東端之游
泳池及最高法院新廈包括 在內;將政府辦事處地點
改劃為多層住宅樓宇發展
區;保留新式多層寫字樓
並將之出租,或可作社
區用途;將其餘地區發展
為公園,於中央通道鋪上 草皮,保留現有建築物。
支持保留三軍司令官邸;最
高法院新址,條件為其設 計式樣必須與三軍司令官
邸相稱,並且要保持交通
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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