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0553-FCO40-648-Allegations-of-corruption-and-bribery-in-Hong-Kong-police-an-1975 — Page 71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A

祇接八、 歎二規准七此 在受

歎例許

益六.

本受一府索

或凡四

文利般催

職禮

特不接

殊准受

(甲)第接不利(丙)(乙)甲惟目 至六受准

附益或員此及

位物各

情接利

况受益

(己)條之接 段第利受

下之規

·二益之

益乘貸禮下前錄規特在項接 以搭款物列, 二例别任條受 下海;,各公 不項務

優貼員

始利例

各欸·利

予益第

人(甲)此

概空論則員 稱交是除

。乃許何

為可情亦 此,况

事嚴下

利益(防

待士均

發,九

員至等中

否外獲

而禁,益

在貸

給加欺

均(辛)利亦

制索如有賂

此款益

。以對

應段益有

准具錢

規於

審,詳例

接之

定取未關條 列 或獲,例

·佣詞

定給

慎以列外

列外受優贈許

該接得第1第

閱及於!

之待

;

規受香三三

此特

讀第接以利

種别

此弋受下

詳益總規

許許

等條利稱

可可

條第益為

例利港條條

列·督定 於接之政:

提廣 供泛

務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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