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十章生活便覽
區的政務處預約,以便代約律師會晤。
假如申請法律援助者之索償額超出六萬元,可申 請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申請者於遞交申請表時,須繳 登記費三百元,申請獲准後,要再繳四百元;要是所 進行的訴訟失敗,必須支付的費用只限申請時所交的 七百元。
市民若對政府事務有所不 滿,經向有關部門投訴後 而仍未獲解決,儘可投函、撥電話或親臨香港行政立 法兩局議員辦事處申訴。該處當盡力處理,並可代守 秘密。
地址:香港遮打道九至廿五號太古大廈十二樓 信箱:香港郵政總局信箱五七二號 電話:五二六四〇二七
當遭到警察不禮貌 或者以粗暴行為對 待,又或者想檢舉行為不當的警員,可以直接與「警 察投訴組」聯絡。
醫院名稱
電話
尤德夫人專科診所
727 8494
法律援助署電話:八六七-0=0;七八○二二
方逸華診療所
792 2601(內線15 )
四
埁洲醫局
983 0213
石湖墟賽馬會診所
670 0213
南葵涌診所
423 1161(內線 243 )
元朗賽馬會診所
4760221
屯門分科診療所 屯門精神科中心
441 6332
458 5919
交通意外傷亡賠償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之計劃,旨在讓傷 仁者或其家屬盡早獲得援助,故此不論交通意外是因 何人的過失所致,該宗意外的傷亡者或其家屬可迅即 獲發援助金。
市民投訴政務
此援助計劃雖無入息規限,但申請人必須符合下 列三項條件:
( - )交通意外是否在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或該 日之後發生,並已向警方報案。
( )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 ( )申請者須獲註冊醫生推薦給予疾假或會留 院治療,以證明其人會因該宗意外,而最少失去三日 賺取工資能力。
投訴檢舉不當警員
申請表可向警務署交通部調查組或社會福利署交 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索取。
尙為索償而採取的法律行動,得在意外發生後 年內進行。
暴力執法傷亡賠償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 償計劃的施行辦法 旨在提供現金援助因暴力罪行而致受傷、殘廢或 死亡的受害者,以及由於執法人員因公使用武器以致 意外受傷、殘廢或死亡的受害人。此項計劃毋須依照 「入息補助」方式辦理,賠償款項是由公帑撥款支 付。
申請表格可向各區警署、政務處、醫院及社會福 利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免費法律指導服務
處身法治的香港,
任何糾紛都可循法 律途徑解決。市民倘因經濟能力有限,要尋求法律諮 詢服務,可善用律師公會設有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和地點如下:
星期一晚上,沙田政務處。星期二晚上,荃灣政 務處、灣仔政務處。星期三晚上,觀塘政務處、油尖 政務處。星期四晚上,東區政務處、旺角政務處、黃 大仙政務處。
投訴人需向該組人員陳述情形,調查得出結果 後,負責辦理的人員會將結果通知投訴人口
警察投訴組港島辦事處:灣仔軒尼詩道二十四號 大生商業大廈二樓(八六二九六九○)。
九龍辦事處:長沙灣道二〇二至二○四號瑞星商 業大廈六字樓(七二〇三九五〇)。
新界辦事處:荃灣青山道一七四至二○八號荃灣 多層停車場大廈十一樓(四一六六〇四二)。
辦公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
申請承辦遺產手續申請
申請承辦遺產,於 最高法院遺產承辦
處辦理,地址為香港金鐘道卅八號低層一樓。
如遺產總值不超過五萬元,無律師代表之申請 人,可獲協助辦理手續,但該項申請必須為簡單易 辦,繁複之申請則須由律師代辦。申請人須先往香港 銅鑼灣告士打道三——號皇室大廈稅務局遺產稅處, 領取遺產稅證書。查詢電話:八九四三〇六○。
1:
遺產申領人帶同死者身份證到遺產稅處,將死者] 生前的全部遺產及欠債詳列一份清單,交與該處人 員,以便對死者的動產及不動產作一估值,決定遺產 遺產 申領人是否需要納稅。
如果證明申領人不必納稅,該處就會發一張「免 稅證書」。申領人憑此證書,再向最高法院宣誓承受
有需要該服務者,需先於辦公時間內,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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